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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先提價后打折、大數據殺熟!廣西發布住宿業價格行為合規指南 |
2026年07月09日 09:53 來源:廣西云-廣西日報 記者 劉冬蓮 通訊員 潘萬典 編輯:黃遠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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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布《廣西住宿業價格行為合規指南》。先提價后打折、虛假宣稱“即將售罄”、“大數據殺熟”等不當價格行為,被明確禁止并予以規范。 據介紹,該指南所稱住宿業,指為消費者提供留宿場所的經營行業,包括旅游飯店、一般旅館、民宿服務、露營地服務、其他住宿業,以及提供住宿服務預訂的網絡交易平臺等。 根據指南,經營者應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做到真實準確、價目對位、標識醒目。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在網絡搜索結果頁面及商品服務詳情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并且要展示含稅總價或明確標注價格構成。 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以“服務費”“清潔費”“管理費”等名義在標價之外加收費用,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搭售商品或服務,不得將搭售商品或服務作為默認同意選項。 每逢節假日,住宿業促銷活躍,但這也是群眾投訴虛假宣傳和價格欺詐問題集中的領域。指南提出,經營者利用價格比較等方式進行促銷時,比較的房型等商品服務的內容、交易條件應一致。不能將無從考證的市場價、參考價等作為被比較價格,偽造大幅優惠假象。 指南還明確,經營者不得通過先大幅提高價格再標注大額優惠等虛假折價、虛假減價行為開展促銷活動;開展“限時優惠”“限量搶購”等促銷活動時,應明確活動起止時間和數量限制,不得虛假標示活動即將結束或庫存即將售罄。 當前,網購已成為主流消費方式,但一些平臺根據用戶消費習慣進行差異化定價的“大數據殺熟”行為,侵害消費者權益。指南要求,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 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旅游旺季期間,不少位于熱點區域的住宿業商家隨意漲價。指南提出,經營者在這類時段調整價格的,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制定價格,獲取合法利潤,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調整前,經營者還應事先做好價格調整公示,調整后的價格應不高于此前承諾的價格。 新聞鏈接 指南信息摘錄: 一、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三)以低價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以高價進行結算; (四)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 (五)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六)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七)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時,拒不按約定折抵價款; (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二、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在首頁或者其他顯著位置標示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低于在詳情頁面標示的價格; (二)公布的促銷活動范圍、規則與實際促銷活動范圍、規則不一致; (三)其他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和價格促銷行為。 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等強制平臺內經營者進行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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